【检说】日化收益20%?投资软件能发财?当心!不是“馅饼”是“陷阱”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文章来源|丰台检察


丰检君下班回家

遇到邻居阿姨健步如飞

狂奔下楼


丰检君

阿姨,走这么快干嘛去啊?

阿姨

有好事!赚钱去!

丰检君

天都要黑了去哪赚钱啊?

阿姨

阿姨悄悄跟你说啊,有人给我介绍了一款投资软件,投1万,一天就能挣2000!比你上班挣钱多多了,一起去看看不?


内心一惊,日化收益竟达20%?

年化收益20%都得躲远点!!

此事必有蹊跷

须得劝住阿姨


丰检君

阿姨,这是个坑,骗人的,不信您就听我讲个故事。

以日均收益20%的高额稳定回报为诱饵,以投资软件为依托,犯罪嫌疑人虚构出一个只赚不赔、光彩夺目的诱人“馅饼”,骗取两名被害人人民币5.6万元。


2016年11月中旬,年逾七旬的唐阿姨认识了陈某,陈某向唐阿姨介绍了一款名为“山东十一选五”的投资软件,称该软件平均每天可以赚到20个百分点,自己已经通过该软件赚了100多万。


听罢陈某的介绍,唐阿姨不由得动了心,但苦于现金不够,前思后想之后仍然觉得不能放弃这个赚钱的机会,于是叫上好姐妹张阿姨,一起凑了2万元给陈某。但陈某收下钱之后提出2万元只是买下软件的钱,要想投资还得再交3.6万元,否则连前期投入的2万元也不能退还。无奈之下,唐阿姨和张阿姨只好又凑了3.6万元交给陈某。


本来以为万事俱备,只等坐收利润即可,但到了2017年1月,唐阿姨突然接到陈某的电话,称投资失败,所有的钱都拿不回来了。唐阿姨焦虑如焚,不停地联系陈某打听情况。刚开始陈某还对其进行安抚,后来干脆不接电话,微信也将唐阿姨拉黑。唐阿姨再去之前陈某的暂住地找寻陈某,已是人去楼空。意识到被骗的唐阿姨赶紧报了警。


陈某归案后对诈骗事实矢口否认,称自己从唐阿姨二人处收取的钱财已经全部投入该投资软件了,只是因为投资失败没有挣钱而已,并以此为由辩称自己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否认自己有诈骗行为。经警方调查银行转账记录,陈某将从唐阿姨处收到的现金全部转给自己之前的债主用于个人抵债。除此之外,陈某还将唐阿姨的投资账户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先后8次从该账户中提取现金到自己的银行卡。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


以案释法
▼▼▼▼▼▼▼▼▼▼▼▼▼▼▼▼▼▼▼▼▼▼▼▼▼▼▼▼▼▼▼▼▼▼▼▼▼▼▼▼▼▼▼▼▼▼▼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投资为由,虚构“山东十一选五”软件可获得高额稳定回报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同时,根据最高法、最高检2011年《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诈骗老年人财物,可以酌情从严惩处。

▲▲▲▲▲▲▲▲▲▲▲▲▲▲▲▲▲▲▲▲▲▲▲▲▲▲▲▲▲▲▲▲▲▲▲▲▲▲▲▲▲▲▲▲▲▲▲▲▲▲▲▲▲▲▲▲▲▲▲▲▲▲▲


检察官提示

面对形形色色的投资理财方式,犯罪分子往往会以保本高回报、无风险高收益等名义吸引投资者,对此,投资者要保持审慎理性的冷静,选择正规投资部门和渠道进行投资理财,切不可偏听偏信低投资高回报的虚假承诺和宣传,从而掉入犯罪分子精心策划的诱人“陷阱”。


供稿 | 李忆南 程晓溪

编辑 | 郭鑫


推荐阅读

 

【检说】江湖现“克隆出租车”,请小心提防!

【检说】检察官支招大学生预防求职陷阱

【说法】闺蜜骗局,究竟是真情还是假意?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