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买房你也被“送面积”了吗?陷阱OR馅饼?楼市老司机带你涨姿势!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Long long ago,楼市没有炒成天价,房产商也没有开始大搞噱头,一切都很和谐……


然而,随着楼市龙卷风的狂袭,房价常年居高不下,购房狂潮之下,精明的开发商为吸引更多大批购房者,创造性推出“买房送面积”的“优惠”政策。



当你打开网页搜索“买房”两个字,你会发现满屏的:


买房送飘窗!


送地下室!!


送花园!!!


送阁楼!!!


即便是小编也忍不住心动了呢。


趁着楼市大好,开发商也是用各种活动刷爆购房者眼球。


上周,学翰府邸项目营销中心对外开放,该项目一经入市就受到珠城人民强烈关注,此次更是吸引了众多购房者前来询问!



华地公馆的爱心使者们聚集于淮水旁的淮河路,身着统一着装举行了“爱在淮水,红动珠城”系列活动的誓师大会暨出征仪式,要将爱与幸福、正能量满满的传播到蚌埠城市的各个角落。



10月28日下午,客户齐聚活动的大本营――拓基鼎元学府售楼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活动持续一整天,到访鼎元营销中心的客户都可以领取热腾腾的重阳糕一份。



可是你以为你的房子成为变形金刚,沾沾自喜的时候——


你知道这些赠送面积本来就属于你吗?


你想过这些赠送面积背后一连串的风险吗?


要知道,违规搭建已入物权法,这些风险你能承担的住吗?



1、侵犯公有面积


像某些被承诺赠送底层地下室,顶层露台的业主,事后却根本无权拿到这些赠送空间。


原因很简单,根据《物权法》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无行使之权却违法行使赠送的权力,到最后,吃亏的仍是受“赠”业主。



2、违建


一些房产商利用建筑自身设计的特点,加盖隔板,违法搭建阳台、露台和入房花园,与购房者签订委托改造协议,对房屋二次改造,却避免了成为违规主体。


3、偷换概念


有一些本身免费的面积,如露台、低于2.1米的飘窗、阁楼和地下室,是国家规定不计面积的。


只不过,开发商利用购买者对这一块国家规定的空白,更换概念,借业主之手送业主鲜花。



也许购房者乐意吃下这块“天上掉下的馅饼”,但这些“馅饼”很可能让你消化不良:


1、违法搭建责任多


房产商与业主既已签订委托改造协议,购房者就必须自付费用、自己担责。


有些赠送面积不仅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到最后被拆除,同时这种违建的行为还会破坏原有的设计,缩短楼房使用寿命,给自己和其他业主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2.无实用性


如阁楼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容易受热受潮等问题,业主拿到手后才会发现基本使用不了,利用率低不说,还可能面临要交物业费的困扰,完全得不偿失。



3、事后纠纷多


这些赠送的入户花园、挑高阳台等能否留存,是否得到认可,并非由开发商说了算,而取决于或物管是否批准。


而且,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用户只有使用权,如果以后遇到拆迁、抵押、出售、继承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真正意义上的赠送面积少之又少,只有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才能算得上。


但当开发商真的送了你面积时,你有要仔细考虑,这些钱是否包含在你交的房款里,毕竟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那么,真正购房的时候


怎么才能避免落入开发商的圈套?



❶ 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把这些面积赠送的条款纳入合同。


❷ 对赠送的阁楼等实地考察,保证日后可改造可利用,提升赠送部分的实用性。


❸ 开发商提出赠送时,先弄清到手的赠送面积哪些属于本身免费的、是否存在违法搭建、侵犯公有面积的。


过户前,明确赠送的部分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以避免将来拆迁、抵押时产生纠纷。


总之,买房子这件事


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不要轻易相信开发商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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