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家的“钱袋子”,园区搞了个“金色避雷针”!手把手教你防“雷”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金色避雷针”

是个啥玩意儿啊?

是这样的吗?

但是这怎么保护我们的“钱袋子”呢?


好吧,别瞎猜了

小编这就给大家科普下

“金色避雷针是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门推出的宣传栏目,致力于金融犯罪类的普法宣传、犯罪预防、案例推送、法规讲解等工作,帮助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咱们第一期的

“金色避雷针”防“雷”指南

主要介绍

非法集资的套路、重点领域和防范对策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频发,涉案数额巨大,参与集资人数众多,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时有发生。


为保护好自己的资金安全

学会如何辨别非法集资十分重要

检察官教大家几招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

以帮助大家提高警惕,减少损失

一、 非法集资的套路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者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行为。


认清非法集资

首先要识破非法集资的一般套路

STEP 1

画个大饼

首先,集资者一般会尽力把“饼”画得大大的,吸引投资者的眼球。比如编造一个或者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所谓的“新技术”、“新能源”、“新增长点”等新兴领域、新兴技术为幌子,让投资者认为项目前景广阔,预期收益丰厚,以此将投资者的胃口吊起来,让投资者内心蠢蠢欲动,产生一种“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错觉。

同时,集资者还会在这个“饼”里加入一些听起来很高端、很有技术含量的名词,比如“虚拟货币”、“电子黄金”、“绿色能源”、“网络炒汇”等等,用这些新名词来迷惑投资者,让他们失去判断。


STEP 2

鼓吹声势

所谓“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不仅要把饼画得大,还要把饼夸得好。集资者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对项目进行鼓吹,举办各种类型的造势活动,比如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现场体验活动、大型专家讲座、新闻发布会等等,并邀请电视台等媒体经行报道,扩大影响。


为了更好地达到造势目的,集资者往往会将活动地点选在政府会议中心,,并且邀请明星出场站台,展示公司领导与政府人员、明星的合影,展示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等,尽量将场面做大,规格做高。

此外,越来越多的非法集资犯罪开始依托“互联网+”投资模式,设立电商平台,以“微商”、“手机APP”、“多层分销”等方式吸引资金或者发展下线,利用互联网浏览微信、网络、公众号的群体都可能成为潜在客户,渗透无处不在。


  • 案件链接

    “e租宝”案:e租宝一上线就很高调,各类广告在央视、安徽卫视、北京卫视等电视台的黄金阶段铺天盖地地播出,号称“国内最大的合资融资租赁企业”,“美女总裁”之类的宣传口号也十分博人眼球,做足了声势。


STEP 3

放线钓鱼

前期的种种工作,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归集资金。集资者会想方设法套取投资者口袋里的钱,先是通过分红、返点、返息等方式给投资者初尝甜头,使投资者相信将钱投资给他的确有利可赚,利息相当可观,而且和放在银行、放在自己口袋里一样安全。这样,投资者为追求更大的利益,往往倾囊而出,还会现身说法,游说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参与投资,集资数额就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 案件链接

    “e租宝”案: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吸收资金共计762亿余元,造成集资款损失共计380亿余元。


    “广东邦家”案:集资者相继在全国16个省、直辖市设立了64家分公司、24家子公司,以汽车等实物租赁、保健品和有机食品销售等业务为掩护,在未取得融资许可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2002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非法集资金额达99.5亿元,集资参与人达23万余人。


STEP 4

兑付无门

最后,有的非法集资因为本来设立就是为了圈钱,本身就是一个“庞氏骗局”,集资人卷款跑路,人去楼空;有的非法集资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兑现承诺的利益也无法偿还本金;有的非法集资项目规模和集资规模严重不符,最终致使破产清算。不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都会遭受到惨重的经济损失,竹篮打水,血本无归,起初设想的美好的蓝图变为一片灰暗。



二、非法集资的雷区


认清了套路

再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雷区”要特别小心

房地产行业

  • 以房地产项目开发为名通过中介机构或者直接向社会集资

  • 将整幢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承诺售后包租、回购、返还租金

  •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的形式变相销售融资

  • 案件链接

    某国际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发经营某大厦,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以转让该大厦商铺租赁权的名义向社会吸收资金,并承诺固定资金回报,向一千人吸收资金4亿余元


虚拟理财

  • 以收益高、门槛低、回报快为诱饵

  • 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

  • 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发展新的投资者,形成上下层级关系



其他

☞  网络借贷机构

  • 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或先集资后寻对象,形成资金池

  • 未核查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甚至默许以虚假名义发布借款信息

  • 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


☞  私募基金

  • 虚假、夸大项目,宣传保本、高息、低门槛

  • 同时从事P2P网贷、股权投资、众筹等业务,业务复杂,风险大


☞  地方交易场所

  • 未经批准的现货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授权服务机构、网络平台出售“理财产品”

  • 在中介机构协助下宣传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发售“原始股”

  • 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的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提供服务


☞  养老机构

  • 以投资养老公寓或者其他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额回报或提供养老服务

  • 以销售保健品、医疗用品为名,以商品回购、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投资

  • 以养生讲座、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


☞  “消费返利”网站

  • 以“购物=储蓄”为口号,“购物”后一段时间分批次返还购物款

  • 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使参与人不能将资金全部取出

  • 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所邀请的人数挂钩,



三、防“雷”须警惕

为防范非法集资,,遇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请务必提高警惕:

  1.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

  2.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

  3.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

  4.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5.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

  6.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

  7.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

  8. 在街头、商场、超市发放广告

  9.  “投资”、“理财”的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

 

此外,检察官还要提醒大家

注意以下几种情形

  • 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

  • 以各种“山寨”的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广告宣传

  • 以大型集会、庆典等方式宣传、推介“投资项目”

  • 收取投资款的账户以外籍人员身份在境内开立

  • 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投资、交易为噱头吸引投资,投资金额不限,许诺固定回报

  • 声称与银行“战略合作”或者声称群众的资金由银行托管、,但实际上仅仅是在银行开立有账户


四、防“雷”三步走

一查

在投资前,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信宝”等企业信息查询网站、APP查询集资公司的信息:

  • 查公司资质:看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相关部门的批文,看看公司是否具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资质,集资活动是否超出经营范围。

  • 查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是否有不良信息记录、负面报道,是否是外籍人士。

  • 查公司注册地:看公司注册地、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或者服务器是否在境外。

 

二想

在投资前,必须认真思考:

  • 想集者所宣传的内容是否符合逻辑、符合常理,是否符合市场经营的规律。

  • 想自己对投资的产品和市场行情是否真的了解

  • 想自身的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是否能够承担损失。

 

三问

  • 问身边懂行人士

  • 问金融专业人士

  • 问法律专业人士


!切忌!

盲目相信宣传造势、明星站台

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

盲目相信高利诱惑,不计后果


天上无馅饼,只会掉陷阱

冲动是魔鬼,投资需理性

冷静查想问,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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