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一些朋友间的打趣,善意的玩笑,不失为增进友谊的好方法,而另一些“朋友”、“哥们”对你的热情,却是笑里藏刀,刮骨三分!今天,就让小编为你细数身边常见的骗局,助你甄别恶意,远离损失。
2016年6月份,高某“结识”了韩某后,就向韩某虚构了香港某集团收购钦州某国贸大厦,并任命其为大厦董事长的事实,还谎称其愿意和他一起合作承揽大厦的装修工程,所得利润按比例分成。为取得韩某的进一步信任,高某还伪造了香港某集团的人事任命书、大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本,并让韩某作为其刚注册成立的钦州某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同时私刻了香港某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两枚伪印章,以此累计向韩某骗得人民币33000元。2017年年3月1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同年7月5日将高某抓获归案。,,同时责令退赔给被害人人民币33000元。
2017年5月下旬,黄某及朱某、蒋某、黄某飞、磨某四人(四人均另案处理)合伙商量后决定一起到钦州市“赚大钱”,并准备了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网盾、无线WIFI等作案工具。5月28日,黄某等人租赁了钦州市钦南区某小区703号房以方便实施网络诈骗。期间,黄某等人通过QQ在网上购买大量企业公司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该企业的名称、邮箱、法人代表等,然后选出一个公司建立一个虚构的公司QQ工作群,并将群内成员的QQ号码备注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等高层的姓名。随后,黄某等人利用购买来的空白邮箱向该公司邮箱发送信息,叫该公司员工加入到他们虚拟的QQ工作群内。如果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加入该QQ群,他们就在群内冒充公司老总指示财务人员将公司资金转到指定的账户内。成功骗取湖北省襄阳市某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20000元。,依法,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其退赔给被害单位人民币20000元。
法官,法官,我不明白什么是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2、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
3、以特殊身份进行诈骗
4、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诈骗
5、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
额,那受骗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啊?
通常,不良心理意识都很容易被诈骗分子利用。主要表现为虚荣心理;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贪占小便宜的心理;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好逸恶劳、想入非非;贪求美色的意识;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下面,我就以学生作为例子给大伙来分析分析。
思想单纯,分辨能力差。
很多同学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有“十年寒窗”的经历,与社会接触较少,思想单纯,对一些人或者事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更缺乏刨根问底的习惯,对于事物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象上,或根本就不去分析,使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
感情用事,疏于防范。
我们有不少大学生就是因为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之心,一遇上那些自称走投无路急需帮助的“落难者”,往往就会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蒙蔽,继而“慷慨解囊”,自以为做了一件好事,殊不知已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有求于人,粗心大意每个人免不了有求他人相助的事,但关键是要了解对方的人品和身份。
有些同学在有求于人而有人愿“帮忙”时,往往是急不可待,完全放松了警惕,对于对方提出的要求,常常是惟命是从,很“积极自觉”地满足对方的要求进而铸成大错。
贪小便宜,急功近利贪心是受害者最大的心理缺点。
很多诈骗分子之所以屡骗屡成,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不良心态。受害者往往是为诈骗分子开出的“好处”、“利益”所深深吸引,自以为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和好处,见“利”就上,趋之若鹜,对于诈骗分子的所作所为不加深思和分析,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最后落得个“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可悲下场。
法官,有啥预防措施吗?
来,预防诈骗四个注意事项及诈骗罪相关法律依据送给你!
一、要有防止被骗的意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二、不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受不幸的“落难者”),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
三、要特别注意“能人”。
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要特别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而且他正企图骗取你的信任,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四、忌贪小便宜。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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