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团费”游港澳,是馅饼还是陷阱?可要小心了.......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零团费”旅游:是馅饼还是陷阱

生活好了,钱袋子鼓了,很多人都喜欢出去走走、看看,一般来说报团出去旅游都得花钱。可是前段时间,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一个不花钱也能出去旅游的机会。王女士当时觉得这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一下就掉自己嘴上了,那么这馅饼的味道怎么样呢,一起来看看。
今年3月,王女士去交小区物业费的时候,听说了一个好消息:凡是交完物业费的居民均可以参加免费港澳七天游,不花钱就能到香港澳门玩一圈,王女士心动了。但是孩子们听说这事后都觉得有些不靠谱,这年头谁能干赔本的买卖呀。车票不花钱,进购物店肯定得花。听了孩子们的话,王女士心里也泛起了嘀咕,她特意向组织这次旅游的旅行社打听了一下。

王女士:跟她问过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主要问题,然后他们说是属于购物团,但是不强迫,你不购物也可以。他说零团费,不收费,你就出去玩一玩,我一想也是,他也不强迫购物,不是购物团,这样一想我就去了。

听到这儿,王女士放心了,她和妹妹报名参加了这次旅游,交了500元押金;不过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仅有一份协议。

王女士:他说不用签合同,到哪儿都有旅游团去接,说秦皇岛到深圳会有旅游团去接你,就不用签什么合同了。


反正是不花钱旅游,不签就不签吧,王女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和妹妹交了押金,准备赴港澳旅游了。而到了准备走的那一天她们发现,这报名的燕大科苑旅行社不见了,接待她们的变成了某家旅行社。


王女士:我刚报名的时候,问他们秦皇岛有多少人,他们说有10多个人,我就相信了。等到了那天,给我们送票就两张票,我就问那个小苑,小苑是国旅的,我问她是不是就我们俩个人,她说就两个人,我从那时候开始感觉有点疑问,问她为什么骗我们。


心里虽然不大乐意,但是王女士和妹妹还是坐上南下的火车。等到了深圳,她们两人和其他省市的游客们汇合,大家组成了一个20来人的团队,赶赴香港;这时接待他们的旅行社又换成了深圳当地的旅行社和香港的旅行社。而这时,让游客购物的要求被这里的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了出来。

王女士:你到那儿必须得购物,我说为什么,他们说因为这个是零收费,你到那儿去,零收费不去购物,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啊。他们跟我们这么说的,我说那不对啊,我们当时报名的时候没有跟我们说必须得强制购物啊。到第一个珠宝店,你必须购物,不管你买什么,不管你买多少钱的东西你必须得买。


王女士说,这几天除了逛一些广场、公园之外,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购物店上,大大小小有45个购物店,每个店都得一到两个小时左右,而逛的第一个商店就是珠宝店。


王女士:因为我们这个团,买的东西都比较多,导游还比较高兴。第一个店就是珠宝店,进去以后好像大家都买了。从车上忽悠我们,天花乱坠的说,香港就是购物天堂,必须得买东西,不买东西就怎么怎么地的。


坐免费车来的,又到了购物天堂,不买东西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另外销售人员还明确告诉王女士,如果买的东西不合适,在没有造成损坏的情况下,购买后6个月之内可以退换。有了这个保障,王女士放心大胆的开始消费了。



王女士:我寻思如果这样的话,有什么不合算了,或者是出现假货,我就可以退货,抱着这个心理我就买了。我买了两个“时来运转”,花了3万多港币。


几天后,王女士的港澳行程结束了,等回到家,家人一听说买了这么贵的项链,都觉得不值,王女士情急之下就去做了一个鉴定。

王女士:回来一鉴定,人家说,我买一个的钱,都够买俩了。当时导游一忽悠,脑袋就什么都不想了,就觉得这个东西挺好,回来一看,这个所谓金项链还不是纯金的。

王女士想当时说了可以退换,于是她先后和香港的珠宝店、带他们走出秦皇岛的某旅行社以及最初报名的燕大科苑旅行社进行了沟通,结果却很不理想。

燕大科苑旅行社工作人员:我们这儿的客人都是他那儿派领队,我这儿也不出领队,他那儿派领队,你让领队帮您退一下不就得了。

某旅行社工作人员:这个问题应该不大,但是需要时间。在咱有限时间应该没问题。

王女士:当时跟我说的没问题,把发票还有买的商品拍下来,传到他的微信上了,他一直答应说是没问题能给退,后来经过了快两个来月了吧,再说的时候,那个李经理就说不给退了。

由最初的没问题,慢慢演变到了不给办,王女士再也坐不住了。她和家人再次找到了的某旅行社。

某旅行社工作人员:你当时从哪儿报名就找哪儿去。只是说全程不强制购物,但是第一站必须购物,尤其是第一站还是珠宝店。

王女士:花钱的或者不花钱的旅行团第一站都得购物啊?

某旅行社工作人员:花钱的不用了。

王女士:但是他们没跟我们说第一站是要购物的啊!

某旅行社工作人员:这个不用说。

无奈之下,王女士又再次找到了当初报名的旅行社。

燕大科苑旅行社工作人员:毕竟是3万块钱的东西,如果交给旅行社中途出现损坏的话,我们真的赔不起。所以你交给您信任的人我们再给您提供一次“零团费”旅游。我确实和阿姨说过,这个购物不强制,你看着好的你就买。


对于通过“零团费”出游退货的建议,王女士担心再被忽悠,所以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她从其它人那里听说这种“零团费”旅游根本就是违法行为,更是有关部门打击的对象。于是,她委托家人携带出游的相关材料,和两家旅行社沟通的录音,以及购买的项链来到市旅游局进行举报。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第一,如果他要是正规旅行社,你必须得有证据证明是从这个旅行社走的。你接待的我,你必须要有证据。第二,你退东西这个,如果他承认了,你们可以适当协商。你的证据要站得住脚,否则我们没招。



王女士:那我们拿着录音跟协议来行吗?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可以呀,你得先确定是哪个旅行社。


王女士:他就说是燕大科苑旅行社。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燕大科苑是个学校又不是旅行社。


市旅游局的工作人员要求王女士的家人提供旅行社的正确名称,随后通过拨通燕大科苑旅行社的办公电话,确认了燕大科苑旅行社的名称。就在这时,另一位工作人员来到了办公室,对王女士家人提供的录音、材料和协议能够成为举报的确实证据提出了质疑。

王女士:零团费旅游是不允许承认而且是违法的是吗?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违法的,但对消费者是不保护的。你协议那是协议,你没用。燕大科苑旅行社他是非出境社,雅思国旅带你们出不去,都没有出境资质。你没有凭证,我们怎么处罚?



王女士:我们有录音还有协议啊!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这个行政机关不作为证据,。你这合约都是违法的,你们俩都是违法的。我们可以说对旅行社这块儿进行一系列的检查,但是维护不了你们权利。


这明明前一位工作人员说协议和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怎么换了个人说法就变了呢?那么针对燕大科苑旅行社以及秦皇岛雅思国际旅行社开展的“零团费”旅游活动,?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律师邵立新:参加这样的团,首先就带有违法性,并且带有一定风险。从旅行社角度来讲,他应该是在一种不合法的情况下,进行的经营行为。而作为王女士,她参加这种零团费的旅行,也应当承担一定的风险。王女士应当通过向当地旅游部门进行投诉,就旅行社没有正当的、合法的出境游的资质。,应该把所有的跟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协议、合同,或者相关的双方签订的议定书、以及参加本次旅行的船票、住宿等凭证、以及她的照片录像等等作为证据,证明她本次旅游的过程。


【小今嘚吧嘚】“零团费”旅游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大家应该都看明白了。有句老话说的好,便宜没好货。这句话并不绝对,但大多时候还是应验的。在这里,我们除了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贪小利,同时更寄希望于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游客投诉,。诚然,游客也要吸取教训.但某些有不轨行为的旅行社也理应受到惩罚。不然,还会不断有人掉入这样的陷阱。

→详情请关注今晚18:10秦皇岛二套为您直播的《今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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