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发布台】打击非法集资,有了这秘籍,再也不怕被骗了!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

一般具备四个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3、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三、非法集资有哪些种类和形式?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大类:

1、债券类

个人或企业直接吸收公众资金;中介机构吸收公众资金;民间借贷中介吸收公众资金(如网络借贷平台等);民间会、社吸收公众资金;农业产业会、社吸收公众资金;其他社团组织(如商会、校友会等)吸收公众资金;投资理财;发行私彩或彩票;虚假发行债券、变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他债权形式。

2、股权类

通过委托股票投资、提供股票信息吸收公众资金;发行销售非上市公司股票、股份;利用网络基金、网站投资、假借境外基金吸收公众资金;利用期货、黄金等金融市场交易吸收公众资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虚假转让股权;投资入股;违法发行信托产品;其他股权形式。

3、商品营销类

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如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发售房屋地产份额(如产权式公寓等);销售服务积分返利(如保健、美容美发、养老、分时度假、食品配送等);公司加盟返利;5缴纳会费、发行会员卡(证)返利;利用现代电子技术构造“虚拟”产品(如电子商务等);汽车消费投资租赁;分层设立分公司、代理站、推销员,发展会员、按业绩提成;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其他商品营销形式。

4、生产经营类

养殖业及畜牧业开发投资、代养、租养、联合养殖;种植业及果园开发投资、代种、租种、联合种植;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房地产、庄园开发投资;矿产资源开发投资;高科技、新能源、生态环保开发投资;水电开发投资;新农村建设开发投资;教育开发投资;其他生产经营形式。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五、非法集资有哪些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六、民众如何识别和预防非法金融活动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抵挡不住诱惑盲目跟风。

       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有些老板花费巨资做广告、买头衔、搞宣传,用光鲜的“企业形象”忽悠和迷惑群众。因此不能被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

      三是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某些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因此要人们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

      四是对熟人“ 热心”不轻信。,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危害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


来源:海安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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