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福建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绿豆饼、桃酥饼、牛轧糖!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了第46、47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绿豆饼、桃酥饼、牛轧糖榜上有名,

具体有哪些?

一起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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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内容

第46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9大类食品,包括:豆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酒类、调味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蜂产品,共抽检550批次,其中合格545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






  •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

1、标示为福州宝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11日生产的乳酸笋丝片(非即食),二氧化硫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比如在水果、蔬菜干制,蜜饯、凉果生产,白砂糖加工及鲜食用菌和藻类在贮藏和加工过程中可以防止氧化褐变或微生物污染。利用二氧化硫气体熏蒸果蔬原料,可抑制原料中氧化酶的活性,使制品色泽明亮美观。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超限量接触二氧化硫可能导致人类呼吸系统疾病及多组织损伤。







  • 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

        1、标示为漳州超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9日生产的香酥肉松,菌落总数不合格;

        2、标示为厦门宏旺味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01日生产的儿童香酥肉松,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 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1、标示为厦门芸德美泽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04日生产的原味花生(牛轧糖),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有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 糕点不合格1批次:

       1、标示为福建万得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0日生产的冰绿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抽检内容

第47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9大类食品,包括:豆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蜂产品、酒类、调味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饼干、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糕点、水产制品、糖果制品和餐饮食品,共抽检667批次,其中合格664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


  •   酒类不合格1批次:
      1、标示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5日生产的加饭酒,酒精度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 糕点不合格1批次:
    1、标示为福州市闽侯县福锦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1日生产的桃酥饼(烘烤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 罐头不合格1批次:
    1、标示为福建省闽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4月12日生产的即食金针菇罐头,乙二胺四乙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长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处置情况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消息来源:闽食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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