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陷阱多,10个注意事项教你避开陷阱,获得更多补偿!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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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化和城镇化的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房屋拆迁则是建设用地最主要的获取手段之一。尤其在农村,房屋拆迁是大多数百姓都要面临或经历的事情,不仅是农民对于很多城市人来说,拆迁的补偿款都是一笔极其重要的钱,它直接关乎到每个人生存居住的问题。因此学习拆迁方面法律常识避开拆迁陷阱,对被拆迁人提高补偿有很大帮助!今天中师征地拆迁律师给大家总结了10个注意事项以便避开拆迁过程中的种种陷阱。

一: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有些拆迁方为了让你尽快签协议,会口头承诺可以回迁,但是在拆迁方拟拆迁协议文本中,会把“回迁”的字样去掉,这样“回迁”就不能实现了。

二:不要签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是国家法律禁止的,因为它会使弱势一方的利益受损。有的拆迁方会做出令人心动的口头承诺,让你签订空白协议,使得拆迁户信以为真,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协议被拆迁方拿走后,他们会随意填写,这样和口头承诺相差很大,等拆迁户拿到协议时,才恍然大悟。

三:不要签笼统的协议

对于一个补偿协议,对拆迁户来说,越详细对拆迁户越有利。但是你会发现,拆迁方给你的协议文本,一般都是比较抽象笼统的,对违约条款和损失赔偿条款均为空白。

四:协议要留底

安置补偿协议是双方协商结果,每一方都需持有这个协议,在实践中拆迁方会以协议要经过审批为由拿走拆迁户签字和按手印的协议,而迟迟不返还到拆迁户手里,这样做很容易让拆迁方钻了空子。

五:注意应该与谁签协议

按照《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另外,拆迁户和其他主体签订协议均属违法,有的地方拆迁户会和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签订协议,都存在法律风险,拆迁户一定要瞪大眼睛看清楚。

六:千万不能提交权属证明的原件

一些拆迁人会借机索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重要的证件,很多被拆迁人不明所以,稀里糊涂的就将证书的原件交给了拆迁方。

,就会造成巨大的阻碍,有的被拆迁人甚至会因此而丧失诉讼的机会。权属证书是公民享有合法财产的重要证据,千万不可轻易交出,一定要留在自己手中。

七:多听少说,不要轻易报价

实践中,拆迁方往往第一次见面就会问“想要多少钱啊?”,“有什么要求啊?”之类的问题。如果你以为这已经是在协商,那你就错了。这只是为了打探你的心理价位,从而针对你的报价,来制定对付你的策略。

在这个时候如果简单的把自己的价报给了对方,话一出口,你就已经输了,因为拆迁方已经知道了你的底线。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沉着冷静,判断时机。时机未到时尽量少开口说话,以免丧失获得高补偿的机会。

八:不要提前搬家

大部分被拆迁人即使不满意补偿数额、拒绝签订补偿协议,面对已经施工的脏乱差的环境,也会提早搬迁。其实,如果被拆迁人尽早的搬走,拆迁人据此可能会大大降低支付的补偿款。另外,如果被拆迁人不在原地居住,极有可能失去第一时间了解新拆迁信息的机会,在拆迁过程中陷入不利的地位。

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公证

拆迁房屋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这是强制性规定,也就是没有公证的协议没有效力。

十:注意人身安全

。在遇到拆迁人强行要求搬家或者实施非法强拆的时候,面对拆迁人动辄几百人的阵仗,被拆迁人一定要稍安勿躁,切不可以卵击石,进行无谓的抵抗,那样不但不能挫败对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伤害。拆迁人不能因一时的愤怒就有过激行为,合法的财产当然要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应当及时报警或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许多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实际情况复杂,拆迁方手段多,防不胜防,拆迁户很难做到随机应变。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把住最后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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