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
骗子纷纷出动“冲业绩”
其中
一种迷惑性、欺骗性极高的犯罪
在城乡各处蠢动
非法集资
案件层出不穷
手段五花八门
让人防不胜防
受害者轻则倾家荡产
重则家破人亡
为此
东升镇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出警示函
☟☟☟
东升镇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避免卷入非法集资活动而造成财产损失,请大家注意防范以下四类风险:
一是财富投资管理实体店
利用线下推广和互联网+金融模式,实体店招募业务员,以投资理财、给予利息和回报等为由,通过互联网或POS机等载体接受群众资金投入。
该类实体店大多只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经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金融管理分支机构(如金融办、、银行监分局等)备案核准,其吸纳资金的行为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属违规、违法的涉金融类和涉金融中介类业务。
二是消费返利平台
一些平台利用人们的贪欲,借助互联网、商业圈开展宣传、销售、资金归集和转移等活动,通过“零元购物”、“购物返本”、“购物送积分”、“积分兑物”等方式引诱群众参与并发展会员,,迷惑性强,传播速度快。
三是农村影子银行
▲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或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
▲一些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收益理财产品吸收资金;
▲一些个人借用银行“代办员”的名义吸收农民存款,将所敛资金挪作他用,根本没有存进银行,而银行代办员制度也早已取消。
四是养老机构吸金
少数养老机构因项目资金不足,以收取押金、送养老床位或办理VIP卡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甚至公开宣传、举办讲座、签订合同,专门坑骗防范意识较弱、辨别能力不足的老年朋友。
上述四类运作模式的实质
是变相承诺高额回报,
违背消费服务的价值规律,
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
一旦资金链断裂,
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理性审慎投资、消费,防止利益受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如个人从中谋利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者一旦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期望非法集资者按期还本付息,更不能继续向非法集资者注资,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应当如实举报,有利于追赃挽损。
我们呼吁,如发现我镇辖区相关平台、企业从事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向我镇公安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共同维护我镇金融稳定。
东升镇公安分局举报电话:110
东升镇金融服务中心举报电话:22213783
一经查实必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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