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天上掉下来的“毒馅饼”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李克在ATM机上取钱的时候,不小心将信用卡遗忘在银行的柜员机旁边。当他离开取款机后,附近某大学的大二学生张晓红也来到这个柜员机上提现,当她走到柜员机取钱的时候,看到了李克遗落的信用卡。她试着将该信用卡插入进卡处,没想到这张信用卡没有设置保护密码。张晓红觉得自己捡了大便宜,马上查询了信用卡的余额,里面竟然显示还有8000多元人民币。张晓红兴奋不已,当即决定取走这些钱,不过为了不引人注目,张晓红并没有一次性提现,而是分4次将信用卡中的8000元取走。 

        李克第二天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不见后,立刻返回柜员机处寻找,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丢在一个角落中,他感觉到了事情有些不妙,马上查询余额,结果发现自己信用卡里的钱大部分已被取走,仅剩下了26.73元,他马上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先是通过当地的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布了相关信息,并在附近的小区、学校、单位张贴了启事,希望知情者或者取款者能来警察局说清事实,返还8000元钱。同时,警方还从柜员机旁监控录像内调取了取款女子的容貌录像,将录像片段打印成照片,在以柜员机为中心、以周边一公里为半径的范围内进行严密的排查走访。很快,某大学保安处的一位保安认出了监控照片上的女子正是该校的学生张晓红。警方经过进一步核实,认定张晓红就是取走李克信用卡余额的人。 

        随后,警方以核实该校外地学生人数为由要求张晓红出示其身份证,就在她打开书包掏出装有身份证的钱夹时,警方发现这个钱夹与录像里女子手中的钱夹一般无二。警察当时便以诈骗嫌疑人带走了正值青春年少的张晓红。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张晓红对自己取走李克8000元钱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她并不认为自己犯了什么过错,反而认为警察是“小题大做”,并对自己涉嫌诈骗表现得很惊讶。最后,检察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张晓红提起公诉。

 

        张晓红在从他人信用卡中提出现金时并没意识到自己犯了法,她始终认为这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被自己捡到了,自始至终也没和丢失信用卡的人李克有任何交往,因此她根本无法将自己的行为和“诈骗罪”联系到一起。 

        其实,与普通的诈骗罪不同,在信用卡案件中,只要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而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就算诈骗罪。其中,“冒用”的情节是主要定案依据,这种情节是指拿着信用卡的人冒充卡主的身份到提款机、商店、饭庄等场所进行光明正大的消费,并不是偷偷窃取财物的行为,因此张晓红的行为属于诈骗罪而不是盗窃罪。 

        ,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经典法治故事》作者刘莹(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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