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于1983年确定,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
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合作与交往,
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时代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身的权益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
也应该去关注身边的一些案例
,还应在校园
今天
小编就带你们看看各高校所发生的一些案例
提高警惕
了解相关知识
PART one
关键词:兼职
“馅饼”or“陷阱”
苏州一高校某大二学生在一天下午意外受到某大企业的兼职邀请,她以为天上掉馅饼,其实不然。在邀请人的糖衣炮弹下,签订了合约并交纳七百多元换来一箱生活用品。事后,再联系邀请人号码却变成了空号。
小贴士:
1.在遇到陌生人的兼职邀请的时候,应该多问几遍问题,详细了解情况。
2.应向对方索要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
3.直接无视,谁也不要相信。
PART two
关键词:丢卡
饭卡连环丢失案
南广某大学一学生丢失饭卡,去挂失发现里面的钱被刷的一干二净。补办饭卡后去食堂吃饭,因人太多饭卡不慎又丢失,后挂失发现钱再次被刷空。再次补办饭卡后在洗澡的路上遗失饭卡,在挂失处查询账单,发现是在超市被刷,该生前往超市调取监控,向保卫处报案,随后,饭卡和现金被找回,饭卡连环失踪案终于被破。
小贴士:
1.分析饭卡记录,调取视频监控。
2.必要时,可求助“校园警察”保卫处人员。
PART three
关键词:消费
“掉包”手机
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陪同学去购买电子词典,在途中遇到一家手机卖场,抱着只是看看的想法进去,却被老板拉着介绍手机,后看中一台手机,谈价格时被店家告知是水货,价格便宜,两星期包换。回校使用后发现电池不耐用,百度了解后发现手机电池被掉包,再去找店家,已人走茶凉。
小贴士:
1.购买电子产品前,先上网看行情,看网友的评价,选择适合自己的机型。
2.货比三家。
3.手机的外观、质地、屏幕都要认真检查,做工粗糙的一定是翻新机。
PART four
关键词:信用卡
办张卡送钥匙扣 年费收八十
某家银行在南京某高校做宣传,办一张卡送一份小礼物,礼物是各种各样的钥匙扣,女生们十分心动,纷纷办理了信用卡。一个月后收到信用卡,很多人都没有用,可随后却都收到一条来自银行“亏钱年费八十”的短信,通过向银行了解才知道每年刷够五次卡才能免除年费。大家才发觉上了当,却也无可奈何。
小贴士:
1.大学生常常掉进“年费”的陷阱,除办卡人没有说请楚外,大学生本身欠缺的信用卡知识也是重要原因。
2.大学生应多了解金融方面的知识,避免被骗。
315打假重拳出击
根据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有九大权益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9.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维护消费者权益从我们做起
湖职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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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丹宁
封面设计:科科
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布来源: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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