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取款机里被遗忘的钱 是馅饼还是陷阱?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被告人朱某华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内发现他人取款后忘记取卡,面对“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朱某华没能经得住诱惑,取走了被害人谢某坠卡内12400元。然而,这个“馅饼”并未给他带来多久的快乐,等待他的,是触犯刑律带来的刑罚。近日,信用卡诈骗罪,,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41011日,被害人谢某坠在贺州市八步区建设西路六路大圆盘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后忘记取卡,被告人朱某华发现自动取款机里有谢某坠遗忘的信用卡,卡内显示有人民币12400多元余额,便分五次将卡里的人民币12400元取走,并在回家路上将谢某坠的信用卡丢弃。20141212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朱某华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朱某华退出赃款124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被告人朱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华犯信用卡诈骗罪成立。被告人朱某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朱某华积极退赃,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朱某华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据此,。


法律链接:,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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